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港集團)的前身系天津港務局,從1952年重新開港到1984年一直隸屬交通部,以“政企合一”的經營管理模式直接領導。1984年下放天津市后,改變為“雙重領導、地方為主”的管理體制,實行“以收抵支、以港養港”的政策。2004年6月天津港務局整體改制為“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轉制為國有大型獨資企業。
作為市國資委監管的國有獨資企業,天津港集團主要負責天津港北疆港區、南疆港區、東疆港區、臨港經濟區南部區域、大港港區東部區域的開發建設運營;經營主業包括港口裝卸及國際物流、港口工程建設、港口地產及港口相關服務。
截至“十二五”末,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資產總額達到1360億元,所屬二級企業共118家,擁有上海和香港兩家上市公司,連續14年入選中國500強企業,2015年居第290位。
“十三五”時期,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將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搶抓五大戰略疊加機遇,圍繞國家對天津市“全國先進制造研發基地、北方國際航運核心區、金融創新運營示范區、改革開放先行區”的定位,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堅持加快港口轉型升級這一根本途徑,堅持推進企業提質增效這一主攻方向,堅持深化改革創新這一動力源泉,不斷完善“東高端、南優質、北提升”的現代化港口規劃體系,加快建設國際樞紐型、綠色安全型、智慧服務型港口和質量效益型、創新驅動型、和諧發展型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