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元以上
* 專業要求: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不低于明確的“學歷/學位”、“職稱/職業資格”及其他條件標準,崗位條件欄目內容中的“/”專指要求同時具備的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能在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時限要求以省人力社保廳公告為準。
有關年齡要求,按《浙江省省屬事業單位2024年特殊專業技術崗位招聘信息》年齡計算辦法執行。例如,上限為35周歲的,凡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員,均視為符合條件。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由學校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自主認定。對于未列入目錄的專業,按專業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則進行把握,以學校審核結果為準。
工作經歷按勞動(聘用)合同或學校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 職位描述: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單位報備員額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根據國家和關于事業單位工資的規定,享受相關工資收入待遇,享受“五險一金”、職業年金、住房補貼、寒暑假、法定節假日等法定福利。同時為了營造幸福生活、安心工作的良好環境,學校設計了豐富的自主福利體系。
(一)學校引進高層次人才分類及待遇
第一類:《關于進一步完善省直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績效工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5〕12號)文件中規定的高層次人才范圍。
1.國家層面:
(1)“兩院”院士;
(2)國家“計劃”、“千人計劃”、“百千才工程”國家級,全國宣傳文化系統“四個一批”,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科技部“創新人才推進計劃”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入選者;
(3)全國杰出專業技術人才、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長江學者獎勵計劃”教授、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獲得者、國家級教學名師。
2.省級層面:
(1)省特級專家;
(2)省“千人計劃”人選;
(3)省151人才工程重點資助人選;
(4)省“錢江學者”特聘教授。
第二類:取得博士學位或者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以第一完成人獲得國家級教學或科研成果獎1項;
2.近五年主持國家級教學或科研項目1項;
3.技術創新或推廣成效顯著,近五年以第一發明人取得授權發明專利至少5項,且轉化到款額不少于50萬元。
第三類:取得博士學位或者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人員;
2.省級及以上教學名師或者教學科研團隊負責人,省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省“計劃”入選者(杰出/領軍),浙江省“海外引才計劃”入選者;
3.省級專業(學科)帶頭人或者國家級精品課程負責人(均限博士);
4.以第一完成人獲得(省)部級教學成果一等獎1項;
5.以第一完成人獲得(省)部級科研成果獎二等獎及以上1項;
6.近五年主持(省)部級教學或科研項目2項;
7.技術創新或推廣成效顯著,近五年以第一發明人取得授權發明專利至少3項,且轉化到款額不少于30萬元。
第四類:緊缺專業(學科)的博士、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