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落實“招才興業計劃”,突出就業優先、人才優先導向,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現就2024年宜昌市事業單位“招才興業”校園專項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和對象
本次校園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323名。其中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招聘274名;衛生系統事業單位招聘492名;其他事業單位招聘557名。全國高校符合招聘條件要求的應往屆畢業生均為專項招聘對象。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或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條件
詳見附件1-1《2024年宜昌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招才興業”校園專項招聘崗位一覽表》、附件1-2《2024年宜昌市衛生系統事業單位“招才興業”校園專項招聘崗位一覽表》、附件1-3《2024年宜昌市其他事業單位“招才興業”校園專項招聘崗位一覽表》,上述三個表統稱《崗位表》。
(三)以下人員不能應聘
1.現役軍人;
2.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等處分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校園推介
4月20日前,分東北+華北+華中、華東、華南、西北、西南與教育、衛生八大校園招聘板塊,將在全國各重點高校內進行招聘宣傳推介、指導考試報名。推介校園的時間、地點根根據行程計劃安排確定,另行通知。
(二)報名
1.報名渠道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的注冊、報名、查詢、繳費、打印準考證、筆試成績發布等,通過宜昌人事考試服務平臺https://ycrsks.sc.yichang.gov.cn/進行。
校園宣傳推介現場,考生可根據報考崗位類型采取現場掃碼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2.時間安排
(1)報名:2024年4月10日9:00至4月20日17:00,考生填寫報考信息,接受招聘單位資格審查。考生可在報名平臺同步查看報名數據,供報考人員參考。每人限報1個崗位。4月20日17:00,報名窗口準時關閉。
(2)資格審查:2024年4月10日9:00至4月21日17:00,招聘單位網上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可同步查詢審查結果。
(3)繳費確認:2024年4月11日9:00至4月22日17:00,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繳費確認報名。未按期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4月11日9:00至4月21日22:00,符合相關規定的考試費用減免對象,按《2024年宜昌市事業單位“招才興業”校園專項招聘減免費用政策及申報流程》(詳見附件2)相關要求申請減免。
(4)打印準考證:2024年5月7日9:00至5月12日9:00,已確認報名的人員自行登錄宜昌人事考試服務平臺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3.報名注意事項
詳見《2024年宜昌市事業單位“招才興業”校園專項招聘報考指南》(附件5,以下簡稱《報考指南》)
(三)筆試
1.筆試科目及時間、地點
(1)筆試科目: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
(2)筆試時間地點:根據各考試科目報名繳費人數規模確定筆試場次安排,第一場筆試時間定于5月12日上午,具體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類別和內容
(1)針對不同招聘崗位特點,按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類(B類)、自然科學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醫療衛生類(E類)五個類別分類設考。其中:中小學教師類(D類)綜合應用能力科目分為小學教師崗位(D1)和中學教師崗位(D2)兩個子類。
(2)考試內容:考試內容參見湖北省人社廳官網的“湖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欄的《考試大綱》
(3)除《崗位表》中標明的免筆試崗位,其他所有崗位的考生均須參加統一筆試中相應類別的兩科考試。
3.開考比例
為實現競爭擇優,原則上按崗位計劃數和報名人數不低于《崗位表》規定的面試入圍比例開考。涉及降低開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執行。
4.筆試成績
筆試卷面成績將于筆試后一個月內通過宜昌人事考試服務平臺https://ycrsks.sc.yichang.gov.cn/發布,考生可在線查詢本人成績。同時發布筆試卷面成績最低合格線,低于最低合格線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四)面試
1.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履行崗位職責應具備的綜合素質與專業能力。一般采取結構化面試、說課試講、技能測試、現場表演、實際操作、無領導小組討論等形式進行。
2.各招聘單位根據《崗位表》中規定的面試入圍比例,按考生報考崗位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入圍人選。面試入圍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由招聘單位提出取消、核減或者保留的調整申請,經相關部門核準備案后,通過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官網公布調整情況。
3.面試入圍人員須攜帶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或復印件參加面試資格復審。在職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報考的,須經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復審階段提供單位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面試入圍人員不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面試人選出現缺額的崗位,按該崗位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4.面試前各招聘單位及時發布面試公告(其中市直由各招聘主管部門網站發布,各縣市區自行發布),相關事宜以面試公告為準。
5.各單位面試公告發布后,在距面試日5天內,因考生棄權等因素造成入圍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可不再遞補。確需遞補的,在面試前發布遞補公告。除招聘單位另有要求外,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對于入圍面試或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崗位計劃數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崗位,可另行設置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并于面試公告中明確。低于最低合格線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五)考試成績計算
1.計分方法及權重。筆試總成績=折合成百分制的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涉及在面試環節開展專業測試的,由招聘單位在面試公告中明確專業測試的成績占比。免筆試直接進行面試的,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2.加分政策。根據國家和我省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政策要求,對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實行加分政策優惠;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優惠政策。即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線的,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筆試總分上增加5分。上述人員的資格審查由各級主管部門審核,由各級人社局負責公示人員名單。上述人員中已公開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招錄為公務員的,不再享受此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4月22日9:00至4月26日24:00期間提出申請。申請方法和相關要求詳見《2024年宜昌市事業單位“招才興業”校園專項招聘考試加分事項說明》(附件3)
(六)體檢、考察
1.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依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同一崗位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時,筆試科目《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綜合應用能力》成績仍相同時,由招聘單位組織加試。
2.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有職業準入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招聘殘疾人的,合理確定體檢條件。體檢結果以體檢機構出具的正式體檢結論為準。需要進行復檢的,復檢機構在具有資質的體檢機構中隨機確定,復檢只能進行一次。
3.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負責,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對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再次復審。
4.考生自愿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單位根據需要確定是否遞補,進行遞補的按照崗位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員。
(七)公示及備案
1.招聘單位根據考察結果由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經主管部門審定,在本單位或主管部門官網、同級人社部門網站(縣、市、區政府網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或雖有異議但經調查不影響聘用的,由主管部門報同級人社部門審核備案。
2.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備案。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備案,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備案。
(八)聘用
1.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備案下達聘用通知書后,招聘單位及時通知新聘人員報到,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且計入聘期,實行崗位管理,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其中符合我市人才單列崗位政策的,可按程序聘用至人才單列崗位。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2.被聘人員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內無正當理由沒有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根據需要確定是否遞補,采取遞補的應按總成績排名遞補人員,并按上述程序重新辦理相關事宜和手續。
四、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規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本公告中有關政策口徑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負責解釋。《崗位表》中所列內容,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附件:
2.2024年宜昌市事業單位“招才興業”校園專項招聘減免費用政策及申報流程
3.2024年宜昌市事業單位“招才興業”校園專項招聘考試加分事項說明
4.報考2024年宜昌市事業單位“招才興業”校園專項招聘加分申請表
5.2024年宜昌市事業單位“招才興業”校園專項招聘報考指南
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