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1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
教學[2010]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2011年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規模將達到660,當前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依然嚴峻,工作任務仍然艱巨。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對于建設人力資源強國和創新型國家、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教育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部署,現就做好2011年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擺在突出重要位置
1.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提出,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保障和改善民生,把促進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優先位置,把解決高校畢業生就業問題作為工作重點;全國教育工作會議及教育規劃綱要提出“建立和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體系”,“加強就業創業教育和就業指導服務”,對今后5到10年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進行了戰略部署。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高等學校要提高認識,統一思想,積極爭取地方黨委和政府的領導和有關部門的支持,在制定本地區、本校“十二五”規劃和教育規劃綱要實施意見工作中,把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擺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切實保證組織領導重點統籌、發展規劃優先安排、經費投入優先保障。
2.明確2011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目標任務。以建立健全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體系為支撐,以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體系為重點,力爭保持高校畢業生初次就業率基本穩定,就業人數持續增加,到基層就業和自主創業人數進一步增長。
二、拓寬渠道,完善政策,更大力度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
3.鞏固成果,積極開辟新的基層就業渠道。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與有關部門積極協調配合,繼續精心實施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以及本地基層項目。要啟動實施“基層農技推廣特設崗位計劃”,鼓勵高校涉農專業畢業生到基層擔任特崗農技人員。同時要因地制宜,努力開辟畢業生到社區、鄉鎮衛生院所、幼兒園等基層單位就業的新渠道。
4.切實做好首屆免費師范畢業生的就業工作。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部屬師范大學要認真貫徹國務院和中央有關部門要求,落實部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免費教育示范性舉措,要在省級黨委、政府統籌下,協調相關部門,優先安排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切實做好首批1萬多名免費師范畢業生的組織招聘錄用、落實崗位、離校服務等工作,確保到中小學有編有崗,體現鼓勵優秀學生讀師范、優秀人才當教師、有志青年長期從教的政策導向,為培養造就一大批優秀中小學教師創造條件。
5.進一步暢通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就業的渠道。各地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要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力爭出臺更多鼓勵中小企業吸納畢業生的優惠政策;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保障畢業生的合法權益。各地要緊密結合服務外包行業發展需求,加強服務外包人才培養,推進實習實訓基地建設,完善服務外包企業吸納畢業生的長效機制。
6.加快完善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保障制度。有條件的省份要爭取在2011年年底前制訂出臺鼓勵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的地方性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資助辦法,并在工資待遇、職稱評定、有序流動、基層崗位優先錄用等方面制定更加優惠的政策。要為服務期滿畢業生落實好升學優惠政策,提供崗位推薦、就業指導等服務。
三、優化創業環境,力爭實現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人數進一步增長
7.加大創業政策扶持力度。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與有關部門共同貫徹落實好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和促進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84號),認真做好《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的審核、發放工作,把好事辦好,讓畢業生切實享受到自主創業稅收減免政策。要積極協調并配合有關部門出臺支持政策,通過政府投入和民間募集等方式,設立大學生創業資金,加大資金投入;落實畢業生自主創業在工商注冊、行政審批、小額擔保貸款等方面的政策。各高校要深入挖潛,積極出臺本校促進學生自主創業的措施辦法。
8.全面開展創新創業教育和創業實踐活動。教育部將積極推進創新創業教育教學改革項目;各地要積極推動高校建設創業教育基地,設立創業教育資金,開展示范校評選,編寫教學基本要求和教材,推廣創業教育優秀成果。高校創新創業教育要面向全體學生,結合專業教學,融入人才培養全過程;廣泛開展創業講座、創業大賽等實踐活動,提高學生的創業素質和創業能力。
9.加快建成一大批高校學生創業實踐和孵化基地。教育部將推動建設一批高校學生科技創業實習基地,繼續開展“國家大學生創業示范基地”評選活動;各地要充分利用大學科技園、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等資源,創建一批省級和地市級大學生創業實踐和孵化基地,制定配套優惠措施;各高校也要積極整合資源,通過企業參與等方式建立創業基地,并進一步加快高??萍汲晒a業化進程,提升高校服務社會的能力。
10.加強對畢業生自主創業的指導服務。教育部開通“大學生創業服務網”;各地和高校要依托創業網,廣泛挖掘創業項目和創業信息,開展創業培訓、政策咨詢、創業實訓,提供項目開發、開業指導等服務,鼓勵和幫助創業的學生帶動更多學生實現創業、就業。
四、進一步完善高校畢業生入伍預征工作長效機制
11.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分工。要進一步加強軍地合作,健全高校畢業生入伍預征協調機制和工作機制。各地和高校要對目標責任進行層層分解,努力實現“擴大規模、提高質量、健全機制、完善政策”的工作目標。
12.切實做好入伍預征宣傳教育工作。把入伍預征工作納入國防教育體系,精心組織5月“預征工作周”活動,通過專場報告、政策咨詢、政策宣講、主題黨團活動等形式,大力加強政策宣傳和典型宣傳,讓每個畢業生都能熟知入伍預征政策,激發廣大畢業生投身軍營、報效祖國的熱情。要組織好畢業生網上報名工作,完善網上預征系統,提高預征工作科學化、信息化水平。
13.落實好退役畢業生就業服務等各項工作。各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務必抓緊為上年入伍的畢業生辦結學費補償代償手續。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要盡快制定退役高職畢業生報考普通本科單獨錄取和申請就讀成人本科審核錄取的具體實施辦法,落實好免試讀研和考研優惠政策。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高校要協助做好2009屆入伍畢業生退役后的就業招聘、推薦、辦理就業手續等服務工作。
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優質服務年”,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
14.為畢業生提供優質的就業信息服務。要充分發揮信息主渠道作用,廣泛收集需求信息,為2011屆畢業生持續開展各類形式招聘活動,確保場次及崗位數比2010年有明顯增加,確保招聘活動安全有序。要加快推進網絡信息服務, 逐步推廣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一體化系統,努力實現網絡貫通、信息共享的求職招聘信息化。
15.為畢業生提供高水平的就業指導。高校要把就業指導課納入教學計劃,開展示范課程評選和教學經驗交流,努力提高課程質量。有條件的高校要成立就業創業指導教研室,鼓勵專職教師到用人單位掛職,加強對校級領導、專職教師、院系輔導員的培訓。要借助職業發展測評等工具幫助畢業生進行正確的自我認知和職業認知;建立就業咨詢室,結合學生個人特點,有針對性地提供就業政策、求職技巧、職業規劃等幫助。逐步形成以就業指導課程為基礎,以個性化職業咨詢和輔導為輔助的就業指導服務體系。
16.為畢業生提供優質的就業管理服務。要堅持以人為本,創新管理和服務模式,積極發揮教育部就業信息系統的電子政務功能,探索開展信息化就業統計、就業手續的辦理等,簡化程序,提高效率。要科學、規范、準確地做好就業統計工作,嚴禁弄虛作假,嚴禁將就業協議或證明與畢業證、學位證發放掛鉤;積極推進畢業生就業狀況監測分析系統建設。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引入第三方統計、監測和評估機制。
六、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群體實施積極有效的幫扶
17.高校要繼續加大對困難群體畢業生的幫扶力度。建立困難群體畢業生信息數據庫,開展“一對一”服務,通過發放求職或生活補貼、重點組織培訓、加強就業創業指導、優先推薦崗位等措施,幫助家庭貧困、身體殘疾、少數民族地區的少數民族畢業生等群體盡快實現就業。加強對女大學生就業幫扶工作。
18.各地要爭取把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群體納入政府公共就業服務困難群體幫扶體系,實施相應援助項目。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要配合有關部門采取重點推薦、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見習培訓等幫扶措施,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免費參加各類招聘會、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等就業援助政策,做好未就業畢業生離校前后的銜接工作。
七、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提高畢業生就業創業能力
19.進一步優化高等教育結構。各地和高校要加大學科專業和人才類型結構調整力度,積極構建高校學科專業人才需求預測預警系統,建立動態調整學科專業結構新機制。要積極擴大應用型、復合型、技能型人才培養規模,擴大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規模,本科教育更加重視培養應用型人才,高職教育著力培養技能型人才。要緊緊圍繞國家和本地“十二五”規劃要求,特別是適應以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的新要求,提早謀劃和部署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等所需的專業設置和人才培養工作。各類高校都要立足校情,科學定位,在不同層次、不同領域辦出特色,提高畢業生的就業創業能力。
20.強化實踐教學,加大實習實訓力度。高校要積極推進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統籌安排實習實訓,并完善實習管理辦法。要與政府、行業、企業等廣泛合作,共建實踐教學和實習實訓基地。高職院校要牢固樹立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的辦學理念,實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頂崗實習的人才培養模式。要逐步建立畢業生就業和招生、人才培養良性互動的長效機制。
八、加強組織領導、條件保障和制度建設
21.切實加強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領導。各地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的主要負責同志和高校的“一把手”要親自抓、負總責,抓緊制訂具體工作方案,落實目標責任。加強對就業工作的督促和檢查。
22.加快構建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體系。要在人員編制、工作經費、服務場地等方面給予充分保障,努力爭取公共就業服務資源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支持;各地和高校要從政策制度、基層服務、就業指導、市場信息、管理監測、評價反饋、困難群體幫扶、組織保障和隊伍建設等多方面著手,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加強薄弱環節,抓緊建立和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體系。
23.鞏固并完善長效機制建設。要繼續推進科研項目聘用畢業生、服務外包企業吸納畢業生、擴大專業學位研究生、擴大實施“教師特崗計劃”、擴大畢業生入伍和基層就業規模等工作,通過就業工作進一步深化高等教育相關領域的制度改革和創新。
24.加強思想教育和宣傳引導,確保校園安全和穩定。進一步加強就業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舉辦“大學生基層建功立業、自主創業先進事跡報告團”等活動,引導畢業生轉變觀念,走投身基層、艱苦奮斗、自主創業的成才之路。高度重視就業安全和校園穩定,做好畢業生離校前的管理和服務工作。進一步加強與媒體的溝通協作,全面、準確地宣傳國家和地方促進畢業生就業創業的方針、政策、工作成效以及先進典型,努力營造有利于促進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良好輿論氛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